文創補助
計畫 區分 |
分類 |
相關內容 |
資料來源 |
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
依據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文創法)第12條及「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辦理。 |
|
獎補助 對象 |
(一) 個人/團隊申請: 1.申請組成可為個人或團隊。申請人及團隊成員須為年滿20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未曾擔任公司或商號(行號)之負責人。 2.以團隊組織申請時,其申請人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且為未來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之負責人,不得任意變更。 |
||
(二) 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1.須為本公告生效日前一年內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且登記之營業所地址須在國內,並從事公告事項一所列之文創產業之本國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2.申請人申請時須為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負責人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
|||
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計畫 |
依據 |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文創法)第12條及「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辦理。 |
|
含研發生產、品牌行銷與市場拓展、跨界應用等3組) |
研發生產組 主題:「深耕在地文化核心」:以能發掘台灣各族群、各世代的人文特質與文化元素特色,或將國際視野融入在地文化特色,轉化成具當代性的創意內容,開發足以傳達文化價值的有形或無形創意產品。 |
||
品牌行銷與 市場拓展組 主題:「在地與國際接軌」:針對國內外目標市場需求,結合當代文創多元表現形式,運用前瞻之國內外市場拓展策略,行銷推廣具台灣特色的文創商品或服務,促成在地文化與國際接軌,提出品牌行銷與市場拓展之計畫。 |
|||
跨界應用組 一、主題:「文化內涵結合科技應用」:以在地文化元素為核心,導入科技應用,透過科技技術進行文化內涵之跨界整合或加值應用,甚至引領未來文創新話題,帶動文創產業創新應用的新形態,並能提出跨界應用之計畫。 |
|||
其他獎補助計畫 |
前瞻計畫 |
|
|
其他計畫 |
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 |
|
|
補助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 |
|||
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 |
|||
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 |
|||
地方文化特色及藝文人口培育計畫補助 |
|||
補助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 |
|||
青年創作補助 |
|||
推行語言多樣性友善環境補助 |
|||
推廣文學閱讀及人文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
|||
輔導藝文產業創新育成補助 |
資料來源:文化部網站,CDRC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