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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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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文創產業創業圓夢計畫

依據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文創法)第12條及「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辦理。

獎補助

對象

(一) 個人/團隊申請:

1.申請組成可為個人或團隊。申請人及團隊成員須為年滿20歲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並未曾擔任公司或商號(行號)之負責人。

2.以團隊組織申請時,其申請人須為團隊成員共同推派之代表人,且為未來公司或商業登記設立之負責人,不得任意變更。

(二) 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1.須為本公告生效日前一年內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設立登記,且登記之營業所地址須在國內,並從事公告事項一所列之文創產業之本國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

2.申請人申請時須為公司或商號(行號)申請負責人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文化創意產業補助計畫

依據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下簡稱文創法)第12條及「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辦理。

含研發生產、品牌行銷與市場拓展、跨界應用等3組)

研發生產組 主題:「深耕在地文化核心」:以能發掘台灣各族群、各世代的人文特質與文化元素特色,或將國際視野融入在地文化特色,轉化成具當代性的創意內容,開發足以傳達文化價值的有形或無形創意產品。

品牌行銷與 市場拓展組       主題:「在地與國際接軌」:針對國內外目標市場需求,結合當代文創多元表現形式,運用前瞻之國內外市場拓展策略,行銷推廣具台灣特色的文創商品或服務,促成在地文化與國際接軌,提出品牌行銷與市場拓展之計畫。

跨界應用組  一、主題:「文化內涵結合科技應用」:以在地文化元素為核心,導入科技應用,透過科技技術進行文化內涵之跨界整合或加值應用,甚至引領未來文創新話題,帶動文創產業創新應用的新形態,並能提出跨界應用之計畫。

 

 

 

 

 

 

 

 

 

 

 

其他獎補助計畫

 

 

 

 

 

 

 

 

前瞻計畫

地方文化特色及藝文人口培育計畫補助

 

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補助

再造歷史現場專案計畫補助

地方文化特色及藝文人口培育計畫補助

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補助

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補助

推動藝文專業場館升級計畫

補助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補助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地方影視音體驗及聚落發展計畫

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國家文化記憶庫計畫

流行音樂新媒體應用節目製播計畫補助

超高畫質電視節目製作補助

新媒體跨平臺創意影音節目製作補助

 

 

 

 

 

 

 

其他計畫

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

 

補助地方扶植傑出演藝團隊計畫

推動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發展計畫

扶植青年藝術發展補助

地方文化特色及藝文人口培育計畫補助

補助藝術村營運扶植計畫

青年創作補助

推行語言多樣性友善環境補助

推廣文學閱讀及人文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輔導藝文產業創新育成補助

資料來源:文化部網站,CDRC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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