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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SB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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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SBIR

經濟部

SBIR計畫就是「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它是經濟部為鼓勵國內中小企業加強創新技術或產品的研發,依據「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所訂定的計畫,期望能以此協助國內中小企業創新研發,加速提升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以迎接面臨之挑戰。

地方SBIR

桃園

桃園市政府有鑑於創新研發對轄內廠商的重要性,自101年度起配合中央辦理「桃園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至今累積執行129個提案,產出248項特色產品,增加產值達35億5千萬餘元,105年度本府與經濟部共同擴大編列3,852萬9千元經費,期能讓更多企業受惠,進而提升本市產業競爭力。

台中

為鼓勵及協助臺中市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持續編列預算辦理「臺中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備齊相關資料向臺中市青創夢想家專案辦公室提出申請。

雲林

雲林縣政府為鼓勵縣內農業農產品加工(食品加工)、紡織、文創及精密機械業等地方特色產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縣內具地方特色產業之發展,特配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

 

嘉義

嘉義市政府為鼓勵本市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本市產業經濟佈局,依據「106年度經濟部配合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訂定「106年度嘉義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加速提升嘉義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嘉義市產業發展。本計畫之推動,旨在帶動中小企業創新研發活動,協助本市中小企業知識布局,以形成推波助瀾的效果,並期望運用研發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嘉義市經濟發展。

 

台南

臺南市政府極力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逐年編列預算、爭取中央政府補助經費,辦理『臺南市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今年持續推動共同研發案,鼓勵臺南市上中下游產業及跨領域廠商結盟一同申請,促進產業升級,以期更多中小型企業運用政府輔導資源,提升企業研發創新能量與產業競爭力。

高雄

高雄市政府為推動地方產業發展,鼓勵創新研發,特編列經費並爭取由經濟部配合匡列相對經費以辦理高雄市政府特色產業創新研發計畫之推動,帶動中小企業積極投入高雄市特色產業之研發,進而提升具高雄市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使的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研發之政策得以在高雄市扎根。

基此,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規劃並辦理「高雄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簡稱高雄地方型SBIR)。

 

基隆

為推動本市地方特色產業,鼓勵在地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及服務研發與創新,107年本府及經濟部共同編列研究補助經費辦理本市地方型SBIR。

 

屏東

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SBIR)「中央地方攜手方案」作業規範,鼓勵在地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及促進產業加值升級,帶動中小企業強化符合5+N產業創新政策之研發活動,協助加速提升產業競爭力、拓展知識布局及運用研發成果扶植5+N產業創新體系成長。

 

新竹

新竹市中小企業與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是帶動新竹市經濟繁榮的基石,新竹市政府為培養本市中小企業創新研發能力與產業競爭力,鼓勵本市中小企業在地紮根,特編列經費並爭取由經濟部配合匡列相對經費以辦理之推動,特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SBIR)(以下簡稱新竹市地方型SBIR計畫)」,以加速提升新竹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增加投資新竹、創造就業機會、拉近產業距離以及縮短產業差距的機會。

 

苗栗

為提升縣內從事生技農業產業、綠能產業及傳統產業之技術創新研發,本府107年度將持續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寄望帶動中小企業積極投入地方特色產業之研發,進而提升具地方特色產業聚落創新研發之能量,以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研發之政策得以在地方紮根。

 

宜蘭

宜蘭縣政府為協助縣內產業提升競爭力,特以「幸福經濟發展政策」作為計畫主軸,於101年起向經濟部申請「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經費,用於補助縣內具創新研發精神之中小企業,進行產業技術、產品與服務創新研究,藉由計畫執行達到技術升級、強化競爭優勢及帶動產業轉型並促進宜蘭縣經濟發展及就業機會。

 

花蓮

花蓮坐擁得天獨厚美景,人民勤奮儉僕,交織出許多地方特色產業聚落。花蓮縣政府為協助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辦理「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加強地方政府與中央政策資源連結,補助在地企業投入研發轉型工作,並開發出具有在地特色之產品與服務,以強化邁入知識經濟時代產業競爭能力,達成創新、轉型與升級目的,進而提高花蓮整體經濟之國際競爭力。

 

台東

「107年度臺東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於即日起將開始受理收件,凡是擁有具體研發構想的本縣中小企業,已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工廠登記,且其所在地位於臺東縣並符合經濟部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者皆可申請。

 

澎湖

經濟部為強化地方特色產業,特編列經費鼓勵地方政府有系統的協助中小企業研發創新,帶動地方特色產業發展,進而提高中小企業的產業競爭力。

「106年度澎湖縣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只要是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工廠登記,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且其處所設籍於澎湖縣之中小企業皆可提出申請。

 

新北市

為鼓勵新北市內中小企業加強技術創新研發、協助新北市內產業經濟佈局,訂定「新北市政府地方產業創新研發推動計畫(地方型SBIR)」(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加速提升新北市中小企業之產業競爭力,促進新北市產業發展。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

臺北市政府制定「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提供企業獎勵補助,最大的特點在於不限業別,只要是臺北市的中小企業,其投資案具有創意、特色或發展潛力者,均可提出申請,無資本額門檻限制。投資計畫每案提供勞工職業訓練費用、勞工薪資補貼費用、房屋稅及地價稅、承租私有房地租金補貼、融資利息補貼及承租市有房地優惠等獎勵最高5,000萬元外,為鼓勵創新創業,打造優質創業生態,創業計畫每案補助最高100萬元,研發計畫每案補助最高500萬元,品牌建立計畫每案補助最高500萬元,創新育成計畫每案補助最高300萬元、天使投資計畫每案補助總經費不超過計畫總投資金額10%,最高新臺幣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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